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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还了本金,不给利息。未打欠条,只是口头约定。

债权债务 2020-07-29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首先要有标题,就是欠条两个字,接下来是正文部分,就是说谁欠谁都少钱,约定什么时候还清,还款方式是什么。最后是落款,要注明欠款人,和日期等。欠条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各持有一份。
  • 您好,其实正式的欠条格式也没有那么复杂,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必备要件,都是可以的。欠条的大致内容主要包括一下内容:债权人债务人姓名,金额,借款期限,签署日期。另外,也可以加上自己的具体身份信息和借款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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