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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我判给爸爸 但是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我是女生,今年15)爸爸一学期补贴大约5000的生活费 ,现在他要二婚了,离婚证在我妈妈手上, 我妈妈不肯给,因为他之前说可以不用对我负责了 我知道要抚养到18岁,怕他以后不给我生活费,我要怎么办?如果最后申诉的话,我爸爸会被罚款吗?他一学期只给5000符合法律要求吗??怕他以后不给我生活费,我要怎么办?我爸爸会被罚款吗?他一学期只给5000符合法律要求吗?

离婚 2020-08-01 2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相关部门如果清查的话可能会罚款。
  •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工作电话卡,应到营业厅变更登记,返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向你发放工资,协商不成可到劳动局协调处理。至于你叫客户直接电话联系你有无违法,则要看你们的劳动合同有无约定,以及你有无侵占用人单位的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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