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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向反担保人追偿实现权利的条件

抵押担保 2020-08-03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解释确立了担保人在无效担保合同下的追偿权问题,开创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
    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在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原本是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的责任人,担保人的责任只是一种代偿。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担保责任,责任与权利通常不成比例。
    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则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而担保人的过错只是确定担保人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不能改变这种责任为代偿责任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则没有规定。
  •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要明确写出下列具体内容:
    1、抵押权人(甲方)、抵押人(乙方、您领导)和借款人(丙方)的姓名、身份号码、电话和地址。
    2、明确三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所签订的合同(区分主从合同)。
    3、写明三方所约定的协议。最后三方签名,写上具体日期。
  • 你好,要写反担保函,写反担保函一般要包括下列内容:首先写上您朋友要贷款的银行名称,然后写您朋友在XXXX年XX月XX日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您为您朋友做反担保,担保金额为XX人民币。接着写明您为您朋友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该保函生效和失效的时间。
    最后签上您的姓名,写上您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您要注意上述内容要写齐全,不要写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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