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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服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20-08-03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对方坐牢的,可以直接到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 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在坐牢,服刑人员的配偶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也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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