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独生子女证 年审 本人不在怎么办

离婚 2020-08-04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晚婚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计生领域。
    一、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没了
    网络上最受热议的就是,晚婚假没了。
    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
    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等等。
  •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如果能找到原始凭据,可以不用补办。市民原来申请独生子女证的申请表,可以作为凭据。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材料或领取记录,也可以作为凭据。另外,市民还可以到原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单位,找到底根。
    只要有这三种凭据中的一种,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也可以不用补办。如果都找不到凭证,可以补办一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云浮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