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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夫妇一直关系不好,儿子14岁,今年又怀孕了6个月,丈夫还是一如既往,什么事都没有,现在想离婚,他不离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8-05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能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并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 您好,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建议您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严重的不良嗜好等行为的,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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