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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 原公司缴纳社保怎么办理

合同纠纷 2020-08-05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社保中心个人社保服务台排队。如果准备长期由个人进行社保缴纳,还可准备一张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社保服务台同身份证及社保卡资料一起提交给服务人员,并告知业务需求。
    绑卡成功之后就可以直接在该卡内扣除响应的社保费用,需要每个月进行补交。
  • 社保的补缴办理如下:第
    一、要准备好补缴所需要的材料;第
    二、参保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第
    三、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会进行补缴处理,确定补缴的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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