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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期间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吗

刑事辩护 2020-08-07 18: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是否应该把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算在刑期内,有很多人,都会存在疑惑。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时候,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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