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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但赔偿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0-08-08 08: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照原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有三类:
    (1)不满14周岁的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被羁押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人除8种应负刑事责任外的其他危害行为被羁押的;
    (3)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羁押的。
    上述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曾经受到过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本身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出于法律上的人道主义的考虑而豁免了他们的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羁押不属于错误羁押,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被行政处罚,要积极配合。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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