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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工伤认定的能否得到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2020-08-08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不申请工伤认定不算是工伤。伤者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可由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去申请也行。认定为工伤后,可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
  • 如果职工因为劳累过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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