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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订了婚,还没有结婚,有了孩子,因双方都没工作,而且都有债务,现在孩子在女方抚养,女方要求男方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而男方只答应买点吃的穿的给孩子,或者孩子交由男方抚养,孩子两个月大了,这种情况下,男方构成遗弃孩子的罪吗?还没有结婚,有了孩子,或者孩子交由男方抚养,孩子两个月大了,男方构成遗弃孩子的罪吗?

离婚 2020-08-10 01: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女方抚养小孩时,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拒不支付的,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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