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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公司收账恐吓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20-08-10 1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 当前讨债公司国家是不允许的,其要债手段若涉及非法手段,也是要付相应的责任的。
  • 你好,讨债公司只要不采取恐吓及暴力等违法方式进行讨债,其职业行为并不违法。但不能侵犯债务人最基本的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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