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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8-12 0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共同分割
  • 离婚房产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且有证据证明,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共同财产;如果以共同财产出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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