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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家属可以做辩护人吗

刑事辩护 2020-08-12 0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 不能。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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