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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首次缺席会怎么判

离婚 2020-08-12 1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二、离婚案件缺席审理的弊端
    1、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查明。
    2、财产及债权债务状况难以查明。 原告在庭审中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产,因为对被告在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
    3、子女抚养问题难。 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跟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对被告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时,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 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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