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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开男方两年多后,离婚的起诉必须向男方丹迪法院起诉?

离婚 2020-08-15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不存在谁先起诉谁占有优势这样说法。离婚诉讼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 不存在谁先起诉谁占有优势这样说法。离婚诉讼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离婚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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