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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无效合同赔偿裁判

仲裁 2020-08-15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是否成立;审查如何生效或是否生效;审查合同条款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你好,目前国家对合同审查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在普通合同中,对合同的审查期限一方和另一方都会作出约定,但由于合同审核需要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配合审查,所约定的期限并也不一定能严格的执行,因此双方应尽量的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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