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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生效后怎么更改

离婚 2020-08-16 2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前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或者提出修改的意见。
    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当事人没有离婚,离婚协议当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的。比如甲乙二人准备协议离婚并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便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乙反悔不想离婚了。然后甲到法院起诉与乙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不能以离婚协议作为判甲乙离婚的依据。
  • 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就协议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民政局办完离婚手续后才生效。离婚协议是附离婚条件的协议,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即办理协议离婚的或者经法院调解离婚的。若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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