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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代女儿签了卖房子的合同,但女儿不同意卖。 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8-16 2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所有权变动,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后,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
  • 委托代理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出现违约情形的,应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情形进行赔偿。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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