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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符合収养法第九条,但我以成事实収养,小孩有出生证明是异地农村的小孩是未婿生商,她无法抚养,送我抚养,也有个协议,请问怎么上户口但我以成事实収养,小孩有出生证明是异地农村的小孩是未婿生商,她无法抚养,送我抚养,请问怎么上户口

离婚 2020-08-17 03: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给新生儿办理上户口手续,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收养的小孩光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县公安机关核准后,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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