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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协议书从哪里拿啊

离婚 2020-08-17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1、如果自己书写离婚协议书,就不存在拿的问题。
    2、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对方写,那你可以找对方拿。
    3、如果离婚协议书是聘请律师书写的,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拿取。
    注意:若选择快递送达离婚协议书的话,可以选择由快递员直接送达该份文件到你家或者选择离你家较近的任一快递网点去拿该离婚协议书。
  • 严格来说离婚协议书不存在去什么地方拿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可以委托律师订立,但是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双方手上,所以不存在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拿的问题,重点在于离婚协议书怎样写的问题。
    当然有些时候夫妻情况不复杂的,其实也可以到民政部填写离婚协议书模板,之后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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