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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离婚 2020-08-17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对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其跟随哪方生活有争持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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