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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如何赔偿对方损失

交通事故 2020-08-18 09: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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