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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能申请离婚吗,如果女人的地址写在账户或她原来的家庭地址?

离婚 2020-08-18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离婚纠纷问题。
    2、女方起诉离婚,并且在起诉状上面说明不要孩子,但现在反悔要孩子。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所以如果女方反悔要孩子,必须要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5、现在已经开庭了,那么说明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一般是不能变更起诉状的诉讼请求。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 不可以。
    (1)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可以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
    (3)如果双方都在户籍外的其他地方经常居住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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