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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订一年合同,活了六个月,现在不想租房,问违约付款如何,合同没有协议

合同纠纷 2020-08-19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我国法律对违约金和违约赔偿金同时适用是有限制的。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你可以让承租人选择违约金还是违约赔偿金,你只需支付该笔金额即可;
  • 学生毕业回迁户籍的步骤和手续如下:
      第一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一般情况下,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
      第二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走后未重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上地址与原籍地址一致的,不需要重新办理)。
  •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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