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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抚养权能带走小孩

离婚 2020-08-21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死亡、母亲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 对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其跟随哪方生活有争持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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