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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商量离婚,离婚是我们共同的债务我丈夫还清,离婚已经两年多了,突然债务人保全了我的名义之家,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8-24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可以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人,约定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判决。
  •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婚前贷款,婚后无义务一起承担责任。
    2、婚前财产所产生的贷款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当然,夫妻另一方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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