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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住房,只是签订了抵押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有效吗? 抵押权者应该如何纠正呢? 啊!

房产纠纷 2020-08-27 1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
    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 你好,关于你提问的第三方担保合同要怎么写的问题,标题写第三方担保合同,合同首行写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相关信息,正文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以及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方式,保证期间的权力和义务,承诺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落款签名。
  • 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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