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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家商店签约一年,房租一季度一次,现在我不到一年,房东要求我们早点搬家。 她能赔偿我的损失吗?

合同纠纷 2020-08-28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看实际情况来,不同的违约事由赔偿可能有不同,比如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是需要赔定金损失的。而在提前收回房子等违约事由中,可能就是承担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 看具体违约,比如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那么房东需要赔偿定金损失。房东提前收房违约的,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的按约定。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解除租房合同,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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