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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结婚的时候,我父母为我买了房子,已经把我的名字传?

离婚 2020-08-29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但是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通常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否则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该房屋就应该一人一半。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房子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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