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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箱中是否使用工商局认可的企业名称构成侵犯商标或不正当竞争

2020-08-30 0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从以下四方面认定: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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