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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生了未婚的孩子,生了孩子的母亲把孩子丢下了,孩子,父亲不能抚养孩子,家庭老人多年生病抚养孩子,违反了这个法律吗?

离婚 2020-08-30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因此,女方想送养子女的,须征子女生父的同意,生父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变更监护人。
  • 同一楼。
  • 双方都有义务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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