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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结婚快七年了,生了孩子和女儿。 最近我们贷款买了套房,只写了他的名字。 如果离婚了这房子有我的一半吗?

离婚 2020-08-30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的话,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对已归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约定了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实际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也不影响房屋权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分割的。

  • 一、如果你属于安置对象或者因为你多获得了安置利益,你有相应份额。
    二、有你老公的名字,是否离婚都有相应份额,以家庭为单位限购。
    三、原则上不能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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