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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结婚之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因为铁路房子必须足够一个内部雇员,所以我写了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他起诉离婚,说房子属于他个人,我想问,是不是婚前的私人财产?

离婚 2020-08-31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结婚之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之前一方给首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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