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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选举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综合法律 2020-09-02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差额选举,是指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名额按选举法或有关章程比应当选的名额多,由选举人自由选择投票。
  • 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是从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
  • 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在我国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即不等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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