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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他人打的借条,可是签字是签的自己的名字,借条上就写的借款是多少跟签字,如今以往两三年了,拿借条的人回来需要钱,这一有法律认可吗?

债权债务 2020-09-03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条大部分有法律效力。
    2、没有法律效力的条款是:如每月有不准时还款现象发生,翻倍还款。
    3、这条约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即年利率超过了24%。
  • 写借条的内容:
    1、借条是用来明确债务关系的,应包含,债务双方的法定全名,具体金额。
    2、借款日期、期限,借款利息。
    3、本息偿还金额,本人手印或亲笔签字。
  • 私人借款写借条的,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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