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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一年了,性格不合,所以打算离婚。 公寓结婚半年就买了。 离婚的房子是我的,需要什么手续,还是直接离婚好呢?

离婚 2020-09-04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有结婚证,属于合法夫妻,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也同意的话,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 双方性格不合,一方向要离婚的,如果另一方同意,且能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否则,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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