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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我贷款一百万,用房屋抵押贷款,我怎么操纵风险性?如今本人能够做公正吗?如何来做?假如贷款利息预估了,或是持续几个月不付我,我应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20-09-04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 房屋可以做抵押,但是抵押人得有资格,即有相应产权,并且抵押权人要查清这房是否做过抵押,否则将来还款会影响的。
  • 你好,法律规定定,个人之间可以进行房产抵押,只要双方基础平等自愿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提供抵押房屋的一方叫做房屋抵押人,接受房屋抵押的原债权人叫做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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