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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五年了! 有个四岁的孩子! 现在夫妻关系不好! 离婚!

离婚 2020-09-06 0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两周岁至十周岁,要看谁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离婚孩子判给谁是要看谁有经济能见且对孩子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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