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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了商店一年的房租,现在六个月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工商局认为环境很差,一定要换店,我请房东还剩下的房租,但他说他只能转租,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9-06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房屋租赁没有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出租人违约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和承租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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