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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快递员,在交货时三轮车会被碰,多肋骨骨折,医院费用我承担,公司有三轮车没有保险,我没有伤害,让我解决,公司没有责任?

保险纠纷 2020-09-07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胸部受到损伤的,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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