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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五年,应感情不合天天吵架,有时候他还一件事施于暴力行为,因此我觉得跟他离异,他又不同意离我该怎么做

综合法律 2020-09-07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很难走协议离婚的途径,建议您走诉讼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既然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仅仅系双方性格不合提起离婚的,再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做好两次起诉离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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