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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丈夫经常家庭暴力,想离婚的孩子我能养活吗?

离婚 2020-09-0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因此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这个就显而易见了。
  •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当然另一方需要收集家暴的证据,以便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 可以的,你也可以和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协议离婚,如果没能达成协议,可以找妇联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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