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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朋友合作做生意,那时我没有钱,他所有的资金是60000元,我欠他30000元,有利息,最后,结束时赔偿8000元,现在他要求我还债,我敲诈他 有录音就可以证明8000元的赔偿

刑事辩护 2020-09-08 0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他人,如果讨要对方以没钱为理由,可以依照借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要求返还借款,不还的话及时起诉解决,未写明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对方返还,建议给合理的还款时间对方。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从人之常情来说,借了钱才会打借条。因此,借款人打了借条没收到钱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更不符合交易习惯。对于大额现金出借纠纷,除了借条是关键证据外,也须证明有给付能力,并证明现金的来源。
    所以,转账时以银行转账最为妥当。
  • 欠款无力偿还时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 民间借款无力偿时可以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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