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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父亲把房子卖了,还给我们了。我们现在能不能还回土地?

离婚 2020-09-08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凭离婚协议书可以请求你父亲把房子过户给你,如果已经卖了,不能要回房子,但是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一般情况下,土地不能私自买卖的, 建议从合同无效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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