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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3年我的朋友买了这辆车,我借了5万元,我甚至没有写贷款,我在第一段联系他说没有钱。现在我连电话都不接,我怎么能把钱还回来?

离婚 2020-09-08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借钱不还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三年以上的欠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仍然可以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 您好,建议协商,如果对方真没钱,您可以要求对方打条子,关于事情的经过要写详细,协商对方身份证号,如果不打条子就去起诉,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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