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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里的老房子是要拆除的,父亲无法偿还他的债务,到法院,法院传票没有签署,也找不到父亲,拆除后的房子会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0-09-08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 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也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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