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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医院病人,我因交通事故住院,7月31日离开医院到目前为止没有检查出院手续,医院自8月1日起一直收取费用?我有23天的床费近2000元。

交通事故 2020-09-08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可以直接按照医疗过错起诉医院。医院负有举证责任
  • 搜集有利证据可以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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