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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否撤回更改

离婚 2020-09-09 0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协议的更改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是可以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反之,则不能更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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