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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人打架斗殴,导致腿筋破裂,评定轻伤二级,可是腿并不是打了的,是厮打的情况下一不小心扭来到。我想问那样是否算过失伤害?

综合法律 2020-09-09 0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刑3年以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没有伤害故意,则构不成犯罪,详情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 过失。可以用民事赔偿来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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